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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实习实训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

1.在主管院长和教务处处长的领导下,全面负责本中心的各项业务、行政、经费、设备管理、人员安排;

2.组织制定有关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,监督检查管理细则及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;

3.负责做好对全院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、协调、评估和交流工作;

4.负责全院实践教学仪器设备的维护、保养、管理和技术档案等工作;

5.负责审核各系上报的实践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计划;

6.组织实验(训)室建设项目论证和验收工作,指导、协助项目的建设;

7.配合主管领导,做好全中心人员的考核评聘工作;

8.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中心内师资队伍建设;

9.配合、督促各系进行校企合作,协助各系展开校企深度合作;

10.负责本部门环境卫生和安全工作,及时处理安全隐患;

11.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设备科科长岗位职责

1.负责制定和完善仪器设备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,并监督各系贯彻落实;

2.负责管理全院实践教学设备的总账、总卡;

3.负责全院实践教学设备和耗材的建账和清查工作,每学期定期与各实验(训)室和实习车间进行一次帐、卡、物的核对,每学年与后勤保障处进行一次帐、卡核对工作

4.负责审核、汇总、编制年度耗材申购以及设备维修计划;

5.负责实践教学设备维修和验收工作;

6.负责考核全院实践教学设备的效益;

7.对实践教学仪器设备的损坏、丢失、报废申请报告,提出处理意见,并报中心领导处;

8.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实验科科长岗位职责

1.负责草拟各项实验教学管理制度,并监督各系贯彻落实;

2.负责督促和检查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,落实实验科人员的工作任务,并组织实施并做好总结;

3.负责统筹安排各实验室的实践教学计划;

4.协助领导做好实验室的开发与建设论证;

5.负责本部门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;

6.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考核和评比工作;

7.配合设备科进行实践教学设备帐、卡、物的核对工作;

8.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实训科科长岗位职责

1.负责草拟各项实训教学管理制度,并监督各系贯彻落实;

2.负责督促和检查相关实训室和实习车间日常管理工作,落实实训科人员的工作任务,并组织实施并做好总结;

3.负责统筹安排相关实训室和实习车间的实践教学计划;

4.协助领导做好各系校企合作相关事宜;

5.负责本部门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;

6.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考核和评比工作;

7.配合设备科进行实践教学设备帐、卡、物的核对工作;

8.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实验(训)室管理人员制度

一、 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按时上班,不迟到、不早退,按计划完成任务,必须遵守学校相关的请假制度。

二、积极配合实训指导教师做好实训前的准备工作,协助实训指导教师按要求完成实训教学任务。

三、实验室人员必须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工作。在专业技术人员的带领下做好实训设备的安装、调试、维护、检修和故障排除工作,搞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,确保实训教学按计划进行。

四、建立健全设备、仪器、低值易耗品的帐册及固定资产卡片,做到帐、卡、物一致。严格出入手续,新购进物资应先登记入帐后领取,并填写好领用单。

五、实验室人员要严格遵守电器设备、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及放射线源等危险品的管理制度及安全使用规程,严禁违章用电。遵守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,水、电设施发现损坏,应及时检修,确保完好,并做到人走关水、断电、熄灭火源。

六、不准任何人在实验室从事与本室业务无关的活动,下班时要关好门窗,防止盗窃事故发生,及时果断处理突发火灾事故。一旦发生事故,要及时向保卫处、实验实训中心和所在系(部、中心)报告,并保护好现场。

七、负责在所管辖实训室进行实训教学的各类原始记录的登记和归档。

八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
 

 

 

 

仪器室管理制度

一、仪器室由专人管理,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,无关人员,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仪器室。

二、仪器应及时请购(或领取)、验收、登帐。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、学院二级账册相符和账册实物相符。

三、仪器按分类编号,定室、定橱、定位存放,布局规范、陈列美观、整齐清洁。做好防尘、防潮、防压、防挤、防变形、防热、防晒、防磁、防震等工作。

四、一切仪器的领用、外借、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,必须办理登记手续,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。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《实验使用仪器通知单》,便于准备。使用完毕,应进行清理并及时归还、注销。外单位或个人借用一律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,方可办理借用手续。

五、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,应及时查明并予登记。学生实验因违章操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坏,除做出检讨外,并酌情赔偿。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如有损坏的照价赔偿

六、仪器要经常维护,及时保养,同时做好防锈、防腐、防尘、防霉等工作,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,报损报废仪器要严格按审批手续办理。

七、管理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仪器室,必须办理移交手续,移交时由实习实训中心派人监督,既要点清数量,也要检查质量。

八、完善保存好仪器帐册、产品说明书、实验使用仪器通知单等有关档案资料。

九、做好安全用电、防火、防盗、防毒、防爆、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,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,严格取用制度,要保证人员和仪器安全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设备维修人员岗位职责

一、维修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,认真做好设备维修工作。 

二、维修人员必须凭“设备报修单”进行维修,“维修单”统一由操作者填写,并由实验科、实训科主管签字后交到设备科,再统一安排给维修工实施维修。 

三、工作时间内发生的设备故障,一般由维修人员负责修理,并按接到报修单先后或设备维修的急缓依次修理。 

四、维修人员在未确准设备故障原因时,不可盲目随意解体设备。 

五、维修人员在排除设备故障后,须认真地在“报修单”上写明维修措施和方法及调换零件名称和修理工时,而且需操作者签字认可。 

六、维修人员在修理完毕后,应立即将填写完整的“报修单”交到设备主管备案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

一、低值易耗品的管理

低值易耗品由材料、工具室统一管理,按需领用,一般需用多少领多少,若用不完,应及时退回,以避免浪费。成批物品的领取,应事先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,领取低值易耗品时,应说明用途,并进行登记。保管员应定期盘点,做到进出相符。

二、常用小工具的管理

常用小工具(电烙铁、锉刀、游标尺、据弓等)由保管员统一管理。各类工具应建立两本帐,一本是一般分类帐,一本是按人员领用的记录,工具的出库、领用应同时登记,做到帐物相符。在实习实训中心工作的人员(包括到实训车间上课的教师)均可借用一些所需的小工具,借出时须进行登记。借用人调离实习实训中心时,应交回所借全部工具。

三、不常用工具的管理

不常用工具,原则上不借给个人专用,由保管员保管,要用时临时借用,并作登记。

四、低值品购置的管理

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应由各有关管理人员全盘考虑,提前提交购置清单,再由中心上报外购。